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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乡县大米深加工及稻谷烘干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作者:??|??日期:2018-01-18 15:48

安环建[2017]35      

常德和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你公司《安乡县大米深加工及稻谷烘干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公告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及专家意见,结合当地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常德和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投资350万元,选址于安乡县安丰乡出口洲社区1组建设安乡县大米深加工及稻谷烘干线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原为安乡县生旺轧花厂所在地,后被本项目建设单位购买作为稻米烘干及粮食加工基地。本项目依托原生旺轧花厂已建厂房:北侧厂房约400m2;南侧厂房约600m2,东侧厂房约220 m2,西南侧厂房约100m2,项目规划在厂区新建烘干生产线一条和一条大米加工生产线,烘干规模为30t/d,年运行天数约35天,烘干规模约为1000t/a;大米的加工规模为20t/d,年运行天数约100天,大米的加工规模为2000t/a。项目烘干机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作为燃料。

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在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行。

二、 项目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施工期:科学管理、文明施工。1、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及振动的机械设备,禁止夜间(22:0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2、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施工场地及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防治扬尘污染;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沉淀池处理后排放;4、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按市政管理部门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定期清运到当地垃圾收集站进行统一处理。

营运期须严格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的防治。选用机械性能好,密闭性好的输送设备,并做好粮食进出库中的密封工作;粮食进出库时产生的粉尘须采用移动式集尘器及时收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提升机、滚动筛等产尘设备及物流输送均须采用封闭状态;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须采用密闭的集风罩统一收集,通过刹克龙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集尘室沉降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购买硫含量在0.01%以下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烟气须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8米烟囱高空排放;烘干废气应经沉降室+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2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尘渣与灰渣均须合理堆放和处置,以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所有产尘车间和排气筒位置布局应远离居民敏感区,必须做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不扰民。

(二)厂区须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和生物滤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哑河。生产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风机等高噪设备需布置在厂区东侧远离环境敏感点的区域;修建专门的设备用房,墙壁双层粉刷,生产车间的门窗采用密闭性好的隔声门窗,生产过程中门窗均须关闭;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进行生产,若有必要进行夜间生产时,必须及时告知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并经过同意。项目应从多方面严格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

(四)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厂方统一收集、贮存,和当地乡镇生活垃圾一并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稻壳、米糠、米灰、碎米等外卖综合利用;生产杂物、沉降室收集粉尘和生物质热风炉炉灰同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三、建设单位要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并建立各项环保制度,配备环保专干,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经常德市污染减排办公室核定,你公司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0.003吨/年,氨氮≤0.0003吨/年,二氧化硫≤0.0102吨/年,氮氧化物≤0.0612吨/年。

五、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六、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应符合国土、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七、安乡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