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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地方领导未全力以赴抓环境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干部环境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成为干部晋升、去留、进退的重要因素。”问题的情况公示

来源:??|??作者:??|??日期:2017-12-18 15:48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乡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乡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一些地方领导重显绩、轻潜绩,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抓环境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像抓产生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 “领导干部环境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成为干部晋升、去留、进退的重要因素。”

责任单位:安乡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安乡县人社局、安乡县督查考核办

整改目标:

地方领导“重显绩、轻潜绩”问题: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实行终身追责。

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问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生态环保类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运用。

完成情况:

1、草拟《安乡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中的导向作用。

2、加大生态环保工作的考核权重。将生态环保作为环境整治战役、绩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和执行力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考核权重有所增加。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运用。对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的,在提拔晋升上予以限制,真正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去留、进退的重要依据。

3、强化生态环保监督信息的报送。制定《安乡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暂行办法》,明确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报送环保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环境污染事故相关情况、被县级以上政府、环委会环进行保约谈等情况,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信息台账。

4、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制定出台《安乡县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建设考核办法》,将创建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生态文明和循环经济建设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内容。

5、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印发《安乡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对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导致产生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等联系方式,向安乡县委组织部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共5天。

受理部门:安乡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联系电话:4312380

联系地址:安乡县深柳镇县委会

 

 

2017年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