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日期:2017-12-19 15:48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珊珀湖水污染”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安乡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乡县中央环保督查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常德珊珀湖2013年被安乡县定为城区饮用水备用水源地,但相应管理不到位,一些养殖企业为保障效益,持续投肥养殖,导致湖水水质长期为劣Ⅴ类。
责任单位:mobile288-365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畜水局、县农业局
整改目标:2017年12月底前达到Ⅳ类水质,2019年12月底达到Ⅲ类水质。
进展情况:自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交办以后,我县把珊珀湖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了县珊珀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珊珀湖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全面开启对珊珀湖的综合治理。
1. 不断完善治理方案。8月份以来,我县先后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20多次,专题研究珊珀湖综合整治工作。同时,为科学制定治理方案,我县8月份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珊珀湖水体和底泥进行了采样检测;委托专业公司编制了综合整治工程方案,并多次组织技术论证。9月30日,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乡县珊珀湖综合治理工程方案》,在抓紧推进治理的同时,我们根据实际治理推进情况,不断细化完善了治理方案。特别是11月15日恢清市长和碧波市长来我县专题调度珊珀湖水质综合整治工作后,我县根据两位市长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修改完善了治理方案,形成了“工程治理、生物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补水措施”等治理方案,多点着力,全面发力,打出一套组合拳,确保珊珀湖水质12月份达到Ⅳ类,确保年底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市环保检查。
2. 全面禁止投肥养殖。9月30日,我们向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警示函,督促该公司落实禁止投肥养殖相关规定,并制定水质改善治理方案。同时,环保、水利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珊珀湖持续开展执法巡查,安丰乡政府组织了农民巡查队开展沿湖巡逻,并将举报奖励金额由以前的每起500元提高到每起10000元,充分发挥群众力量,严格落实禁止投肥规定。
3. 强力推进工程治理。一是实施补水活水工程。自7月26日起,由赵家湖泵站出水管提引澧水进入珊珀湖,引水流量不少于80—100万立米/天。投入机械11台,移动土方65万方,澧水北线(王家垸电排)引水工程全线贯通,并启动补水,确保珊珀湖水位不低于31.0米,达到分步释污的目的。二是实施截污工程。18.8公里环湖截污沟现已整修完成17.2公里,近日可全线拉通。同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周边精养渔池养殖废水排入大湖的行为坚决进行打击,确保珊珀湖周边废水不进入大湖。三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拟在珊珀湖周边浅滩修建8处湿地,目前已启动8号湿地的围堰填筑施工,12月10日完成合拢并启动湿地吹填工程。拟在珊珀湖建设2600亩生态湿地,在截污沟底和边坡栽种沉水、挺水等水生植物,对截污沟水体进行水质净化,实施生态修复。同时,大湖水殖公司采用生物治理技术对水体进行治理,已进行5次投放净水制剂。四是实施水利工程。通过新建改建节制闸、电排等措施,加强珊珀湖及其周边水利工程建设。目前,王家垸泵站改建已完成设计,豆港泵站新建已完成可研,相关节制闸新建或改建部分完成技施设计。同时,围湖大堤也正在抓紧做前期工作。
4. 有效推进综合整治。一是调整养殖结构。珊珀湖渔场正在捕捞鲤鱼、鲫鱼和草鱼等底层鱼,减少底层鱼对底泥的扰动,计划20日左右再投放120万斤白鲢等滤食性鱼种,净化水体水质。二是实施畜禽退养。珊珀湖周边1000米禁养区12户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全部退养完毕。三是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在环珊珀湖4村1场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累计减少农药使用量8吨、化肥使用量50多吨,有效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对珊珀湖的影响。四是周边鱼塘转产升级。环湖截污沟与大湖之间的3318亩精养鱼塘全部退出精养,一部分作为湿地栽种净水植物,一部分作为基本农田。环湖截污沟之外的5347亩精养鱼塘全部流转,由县农投公司统筹,推行健康养殖。
5. 加快推进收回进程。根据省委家毫书记的批示,县委书记、县长和分管副县长等县委政府一班人多次到大湖水殖公司进行交涉谈判,最终达成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同意mobile288-365依法依规,收回珊珀湖大湖水域养殖使用权的共识,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目前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进行经营权收回评估。
从目前的监测结果来看,治理效果正逐步显现。珊珀湖水质超标因子主要是总磷,8月份,总磷为0.530mg/L,9月为0.365 mg/L,10月为0.307 mg/L,11月为0.177 mg/L,12月4日为0.135mg/L,11月份已达到Ⅴ类水质, 12月上旬已接近Ⅳ类水质,12月19日已达到Ⅳ类水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安乡县环保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2日,共5天。
受理部门:安乡县环保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4312116
联系地址:安乡县深柳镇深柳大道253号
安乡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