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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部分企业废水直接排入西洞庭湖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作者:??|??日期:2017-12-19 15:48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德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发电〔201746号)文件收悉后,安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狠抓整改。现将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内容

常德市汉寿县湖南省紫阳麻业有限公司等多个苎麻企业废水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部分企业废水直接排入西洞庭湖保护区。

二、主要整改措施

根据反馈问题,安乡县环保局立即举一反三,对全县组织环境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检查和查处结果。

三、整改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是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环湖利剑”涉企环境违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安乡县“2017年环湖利剑”涉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起,其中限产停产3件,查封扣押6件,司法移送1件,共处罚款37.62万元,并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运转,确保各项污染物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加强环境安全防范工作。县环保局联合县公安部门对全县22家乡镇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部分乡镇卫生院档案、物品摆放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是加强在线监控运行监管工作。安排专人对在线监控进行管理,查看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对发现断网、超标排放等异常情况,每通报局领导及环境监察大队,查找分析异常原因,并要求企业立即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对我县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到对企业应查尽查;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应罚尽罚;对涉嫌污染犯罪的应移尽移;对问题严重、不稳定达标、达标无望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同时将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纳入后督察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一企一档、挂号跟踪、限期办结、销号管理;加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违法事实和处罚措施等信息,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确保全县工业企业的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相关佐证材料

 

 

           安乡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