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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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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2018年老城区路网建设及配套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7-12-04?? 字号【 大 中 小】
本采购项目安乡县2018年老城区路网建设及配套工程PPP项目已批准实施采用PPP模式,项目实施机构为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名称:安乡县2018年老城区路网建设及配套工程PPP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安财采计[2017]001370
委托代理编号:HNHL-CG(F)-2017095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安乡县老城区道路改造项目、安乡县城区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安乡县小街小巷改造项目3个子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安乡县老城区道路改造项目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安乡县老城区内的长岭大桥辅道、沿河路北延伸线等26条道路及1条防洪堤面道路进行新建及改建;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含615个路边停车位及600个广告牌)、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管线入地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的建设。道路全长26271.30米,路幅宽度在4米-40米。
安乡县城区道路提质改造项目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安乡县城城区洞庭大道、文艺中路、文艺北路、深柳大道、和平路、潺陵路、浙江路及下东门街8条道路进行绿化景观改造、亮化工程改造等提质改造建设。
安乡县小街小巷改造项目
本项目对安乡县深柳镇及大鲸港镇两个区域内75条巷道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路面改造、给排水改造、绿化景观提质、强弱管网入地改造、照明路灯改造及燃气改造等,总改造长度33668.00米。
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9674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 75211 万元,项目建设用地成本(包括集体土地征用报批税费、土地征用补偿、地上附着物征拆补偿安置费用和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等一切与项目建设用地相关的费用,下同)约 9145万元,除项目建设用地成本外的其他前期费用约 4403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3981 万元,建设期利息 4009 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的竣工决算金额及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96749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20%,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独立出资,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筹措由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负责。
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为 15 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从开工之日起到该项目运营期满之日止。其中:建设期为 2 年,运营期固定为 13 年。
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在运营期内,政府方依据绩效考核结果逐年向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3、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
1.项目授权主体:mobile288-365
2.项目实施机构: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名称:安乡县2018年老城区路网建设及配套工程PPP项目
4、采购需求
考虑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mobile288-365授权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实施机构,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按照县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移交等工作。
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独立出资。项目公司注册地点为常德市安乡县,如中标社会资本方的公司注册地点在安乡县内,可不成立项目公司,但需将本项目的账务进行单独核算。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 PPP 方式运作,由中选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内容。项目运作方式采用 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模式。
5、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5.1 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5.1.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5.1.2.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自以成立时间之日起至2017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1.2.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自以成立时间之日起至2017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1.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在申请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5.1.4提供2014至2016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满一年但不足三年的,提供申请人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申请人最新一期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5.1.5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的前3个自然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以成立时间之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申请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申请人应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
5.1.6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1)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在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进行查询、甄别。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5)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如不良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均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2 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5.1.1的相关条款。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证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5.3 特定资格条件:
5.3.1具备较雄厚的资金实力;2016年度(成立于2016年之后的,指最新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净资产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5.3.2 2014至2016年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成立时间满一年但不足三年的,提供申请人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申请人最新一期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3.3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指2014年-2016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参与投标。
5.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资格预审方法
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第三章资格预审办法),未参加且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企业不得参加后续的投标采购环节。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公开招标的开标评审阶段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由采购人依法没收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7、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月日至 2017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前,地点: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及常德市政府采购网(changd.ccgp-hunan.gov.cn)。
11、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姓名:杨革军 | 电话:13637369160 |
地址:常德市安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采购代理: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胡女士、金女士 | 电话:0731-86889266 |
邮箱:ZTBZX­_1605@163.com 传真:0731-85550528 | |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618号韭菜园街银华大厦1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