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288-365网站群子网站建设管理规范

来源:mobile288-365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11-25?? 字号【

        根据《关于推进全县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安政公开办发〔2011〕1号)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规定》(安政办发〔2014〕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安乡县部门(乡镇)网站建设管理规范。网站建设管理规范包括三个部分:内容规范、技术规范及管理规范。

  一、网站建设内容规范

  (一)各部门(乡镇)网站内容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二)实行"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上网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和批准,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三)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图片要清晰健康。

  (四)栏目设计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五)部门网站应包括部门职能介绍或工作职责、部门管理制度、办事指南、机构设置、部门负责人简介、本部门工作动态和信息、公开信箱、办公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各部门(乡镇)网站引用单位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称谓、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政府门户网站保持一致。

       二、网站建设技术规范

  (一)网站特色鲜明,网站整体美观协调、归类明确。网站页面的链接所用的点击数一般不超过三级,网站同一主体栏目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二)网站醒目位置需加入返回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一般要求放在首页,通过链接让用户方便访问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三)网页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和单幅版式,不用横向延伸版式。

  (四)县电子政务办提供 Web 服务器并分配用户账号和权限,以供各单位制作自己的网站(仅限于在县电子政务办建站的单位)。拥有非本办提供的Web服务器空间并把主页放在上面的单位,要求指定专人维护保证数据安全和正常运转。

  (五)各部门(乡镇)的主页上单位名称必须写全称。网站的导航系统要简单易用,每一页面都有返回主页面的链接。网站中的路径全部采用相对路径,建议不采用绝对路径。

  (六)各部门(乡镇)网站上凡设立任何形式的留言本必须符合“先审核后发布”的技术要求。

  (七)网站本身不得有明显的安全隐患,如木马程序、注入漏洞等。

  (八)各部门(乡镇)网站页面的任何位置不得有后台管理登陆的便捷入口。

   三、网站建设管理规范

    (一)网站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进行管理,并对该网站的内容、运行负全责。

  (二)开办网站的单位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分管网站建设,并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责。

  (三)各单位都要安排至少1名网络信息员,定岗定责,同时将网络信息员相关资料报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如有变化,及时报告。

  (四)加强密码的管理,网站FTP密码和后台管理程序密码应由网络信息员专人保管。

  (五)各网站内容应由网络信息员负责上传和备份。

  (六)各部门(乡镇)的网站,若经县电子政务办检测后存在明显的漏洞或恶意的代码,或发现有非法信息,县电子政务办将删除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链接或关闭网站,限期整改。整改后应把相应的情况报告给县电子政务办。

  (七)由于单位自身原因比如用户电脑中毒、密码泄露等造成的数据丢失、网站破坏的,县电子政务办将暂停该网站服务,限期整改。整改后应把相应的情况报告给县电子政务办。

  (八)因各部门(乡镇)网站本身的安全问题而影响到整个服务器运行的,县电子政务办有权停止该网站运行,并通知其网络信息员。

  (九)各部门(乡镇)网站的信息更新要及时和持续,杜绝临时更新,保证网站信息的实时性。动态类栏目要每月有更新,非动态类栏目要保证内容准确全面和最新。

  (十)确保政府服务器安全,减轻不必要的网络负担。网站空间不得存储与站点内容无关的其他文档,如MP3、个人图片等,一经发现将直接删除,并追究网络信息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