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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乡县人社局
事项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
事项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事依据 |
《国京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
受理机构 |
安乡县医疗保险处 |
决定机构 |
安乡县医疗保险处 |
办理条件 |
1.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达到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 2.药品经营品种不能少于2000种,药店经营使用面积城镇店不能少于80平方米,个镇店不能少于60平方米 3.配备一名(含1名)以上职业药师 4.员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
申请材料 |
1.常德市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定点资格申请表 2.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报告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承认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证的复印件 5.《药店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员工花名册 7.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复印件 8.药店品种,价格目录表 |
办理程序 |
1.医保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2.医保处对申报的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考核 3.医保处按照《常德市城镇职工协议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现场考核情况,确定协议零售药店资格 4.申请人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安乡县城镇职工旗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售药服务协议书》,并联网开通 |
办理期限 |
一个月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
监督检查 |
安乡县纪委 |
咨询电话 |
4314381 |
责任追究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或《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进行处理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安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乘车路线 |
乘2路公交车至安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