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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乡县人社局
事项名称 |
企业用工劳动用工备案 |
事项类别 |
行政审批 |
办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五章,《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
受理机构 |
劳动关系股 |
决定机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条件 |
企业领取表格或下载电子表格,填写电子版平集表改带纸质材料到劳动关系股备案 |
申请材料 |
首初始备案,接企业用人数(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费,已签订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书,增减人员表。 |
办理程序 |
1.初始备案 2.提申请资料 3.审核完成 4.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业务 |
办理期限 |
一般首月的前五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
监督检查 |
安乡县纪委 |
咨询电话 |
4314381 |
责任追究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或《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进行处理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安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乘车路线 |
乘2路公交车至安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