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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乡县人社局
事项名称 |
社会保险登记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办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82号)、《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常人社发〔2013〕45号) |
受理机构 |
县人社局五险统一征缴办公室征缴股 |
决定机构 |
县人社局五险统一征缴办公室 |
办理条件 |
凡在我县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均为社会保险登记对象 |
申请材料 |
1、安乡县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审核表(6份)。 2、安乡县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基本信息电子文档。 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2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份)、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4、参保承诺书。 5、安乡县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申报表及电子模板(每个险种1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分送养老和工伤);只需正面即可,尽量复印在一张纸上。 7、本月或上一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工资发放表复印件1份,送工伤)。 |
办理程序 |
1、参保登记资料可在安乡县社保基金征缴QQ群 391192536中的群共享文件内下载,也可带U盘到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办公室征缴股拷贝。 2、申报单位将填报资料通过QQ发送至征缴群或者直接送交给征缴办登记股初审、复审,即时办理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录入。 3、用人单位到各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手续,各经办机构两个工作日内测算并发送征缴数据。 4、用人单位缴费后凭缴费收款收据到征缴办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
办理期限 |
即来即办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
监督检查 |
安乡县纪委 |
咨询电话 |
4314381 |
责任追究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或《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进行处理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安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乘车路线 |
乘2路公交车至安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