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nxiang/2017-157231
- 发布时间
- 2017-06-08
- 发文字号
- 安政办发〔201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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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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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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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mobile288-365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安乡县法制办??发布时间:2017-06-08?? 字号【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2号)精神,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增强安乡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目标,以“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为原则,以特色农业资源、产业为依托,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打造“珊珀湖鱼”、“黄山头板鸭”、“汤家岗大米”等三大区域品牌,大力发展有机食品,同步推进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力创一批品质优、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国字号、安字头”的农产品品牌,走出一条具有安乡特色的品牌强农兴农之路。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3个,品牌年产值10亿元以上;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个数达到100个,新增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40万亩)、有机食品10个(0.8万亩)、绿色食品20个(1万亩)、无公害食品50个;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4家、市级10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个、湖南著名商标3个、湖南名牌产品3个。
2017年,新增区域品牌“汤家岗大米”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有机农产品1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10个,新增转换期有机食品2个,全县农产品质量认证个数达到40个;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新增湖南省著名商标2个;新增农产品博览会金奖1个。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制订品牌发展规划。根据我县农业资源优势、产业发展现状和地域文化特色,以县农投公司为“三大区域品牌”运营平台,以“珊珀湖鱼”、“黄山头板鸭”、“汤家岗大米”三大地理标志为母品牌,以有机食品为重点,科学制订全县农业品牌发展规划,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特色各异、优势互补的农产品“母子”品牌体系,引导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序推进。
(二)扎实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围绕“珊珀湖鱼”、“黄山头板鸭”、“汤家岗大米”等3个区域品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制订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按照标准要求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017年,引导长林水产合作社、海佳食品、楚源科技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严格按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分别建立示范基地1200亩、3000羽、1500亩,到2020年分别达到1万亩、1万羽、1万亩的规模。通过这3个区域品牌的示范,带动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三)大力培育创建主体。以“汤家岗大米”、“珊珀湖鱼”、“黄山头板鸭”等区域品牌为重点,开展品牌资源整合试点,打造市场占有率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力争到2020年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年产值过亿元的区域品牌农业企业3家。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深入推进省级示范社创建,鼓励农民合作社以品牌为纽带,开展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到2020年拥有自主品牌的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家以上。结合农村土地确权,依法有序推进土地向拥有品牌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力争4年内达到品牌经营的家庭农场50个以上。
(四)强力开展品牌推介。一是组织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参加各种农博会;二是在常岳高速公路两旁和我县各进出主干道的路灯柱上,悬挂“黄山头板鸭”、“珊珀湖鱼”、“汤家岗大米”的宣传广告牌;三是建立安乡农业品牌展示店;四是拍摄品牌农产品专题宣传片;五是在“三品一标”认证企业树立品牌公示监督牌。六是加大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力度,开通品牌农产品特色馆,促进品牌农产品网上销售。七是开展自主农产品品牌公益宣传,讲好农产品区域品牌故事,介绍典型经验,提高自主农产品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营造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品牌溯源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重点查处违禁农(兽)药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力争到2020年50%以上农业基地建立产地标识管理和产品条形码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黄旭峰任组长,副县长周宏林为副组长,县发改、财政、农业、畜水、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国土、水利、文化、农投、农开、电视台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明确农产品品牌发展目标,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制订农业品牌建设考核办法,定期研究部署本县农产品品牌发展工作,积极构建“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开展辖区内的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制订农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大引进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入驻安乡,重点支持企业参与农产品三大区域品牌建设。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优先支持取得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基地,对产地未认定、产品未认证的生产基地予以暂缓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要确保参与三大区域品牌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农保,做到应保尽保。县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品牌创建、品牌推介、品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和品牌创建奖励等。
(三)强化品牌保护。制订和完善农产品品牌权益保护规章制度,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质量、信誉和形象。严格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从严查处假冒伪劣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经营主体知识产权、品牌维护、品牌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商标、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市场防控体系,改进防伪技术,维护合法权益。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不断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奖励机制。
一是奖励品牌认证。对新获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地理证明商标的或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的,每个证书奖励10万元。对新获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且其生产规模200亩以上或产值50万元以上的,每个有机食品证书奖励5万元(1个证书多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产品多奖1万元);每个绿色食品证书奖励3万元;每个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奖励2000元(1个证书多个农产品的,每增加1个农产品多奖1000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10万元,新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或湖南省名牌产品的奖励2万元。
二是奖励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按鱼、鸭、稻等产业制订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和考核细则,引导与鼓励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领办、自办、合办标准化示范基地,达到考核标准的每个企业奖励3万元。
三是奖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晋级升级。对新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奖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投资额达3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10万元,新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奖励3万元,新获得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奖励1万元。
四是奖励品牌推介。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省内重大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会并给予一定补贴;对参加国际、国内展示展销会并获得金奖、银奖企业和省内展示展销会获得金奖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mobile288-365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