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乡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3??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情况
结合本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特点,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2017年省、市、县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综合各方面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后予以制定,于2017年6月13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41号)、《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7〕3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常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函〔2017〕41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商务粮食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乡分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县委编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粮食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政务中心、县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县财政局、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乡分中心、县国资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商务粮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九)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县科技工信局牵头落实)。
(十)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十一)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县商务粮食局、县文体旅游广新局、县卫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十二)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县扶贫移民开发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监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十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十四)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县教育局牵头落实)。
(十五)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县卫计局牵头落实)。
(十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十七)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网宣办、人民银行安乡支行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十八)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十九)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县安监局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二十)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落实)。
(二十一)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电子政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十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县政府办、县电子政务办、县政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十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县电子政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十四)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县政府办牵头落实)。
(二十五)强化政务公开督导考核(县政府办牵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