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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告

来源:安乡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作者:林卓??|??日期:2017-01-04 15:48

受外来输入性污染、本地污染源叠加以及不利气象条件等综合因素影响, 2017年1月1日2时起,县城区AQI指数连续超过200, 且未来48小时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为保障全县人民健康, 根据《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常政办函〔2014〕84号)和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告》,决定于2017年1月4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同时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具体响应措施为:

1. 对县城区工业企业加大巡查力度, 对重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环保局牵头, 县科工局配合)

2. 对县城区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加大监管力度(县城管局负责), 加强农用车、拖拉机进城的监管。(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

3. 对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垃圾和露天烧烤加大执法力度, 增加非雨天城市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县城管局牵头, 县公安局配合)

4. 对露天焚烧秸秆加大监管力度。 (县农业局负责,各乡镇具体落实)

5. 对县城区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城市绿化作业扬尘污染加大监管力度。 (县住建局负责)

6. 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保护。 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县电子政务办牵头,县环保局、县文体旅广新局、县卫计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