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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办公室??|??作者:??|??日期:2017-06-29 15:4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16 8 号)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 根据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 2017 44 号)精神, 结合湖南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意见》、《实施细则》, 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 2016 41 号)要求, 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 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党组书记、主任卜功富任组长,分管办领导邵桂初任常务副组长, 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委、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负责领导全办政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秘书处处长陈建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1. 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主动公开和宣传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积极公开与人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凡属“主动公开”的文件,一律上网公开发布。 同时,按照要求, 严格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2.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事项。 及时公开取消、下放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业务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窗口权限等情况, 为服务对象办事提供便利。

   3. 加强办机关内部公开。 公开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财务管理、固定资产处置、重大管理事项等决策情况和领导班子廉政情况等。

   4. 加快完善人防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根据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省人防办门户网站, 及时公开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人事调整、政策法规、网上办事、调查征集、资质企业等信息,努力打造一个“实时、高效、安全、科学”的网上人防办, 提升公共信息服务功能。

   5.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实施政务公开。 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电台等各类媒体,采取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布消息等多种方式, 对外公开重大人防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5. 进一步清理和确定行政权力。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开展清权确权工作, 适时梳理各项行政许和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更新和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 确保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6.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对涉及人防重大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工程论证、发展规划等重大工作重项,一律经党组会研究后决策, 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

   7.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门户网站的咨询投诉等栏目,受理各类投诉举报, 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及时答复、查处和反馈, 并以此知民情、汇民智、聚民力,促进和推动人防工作。

   8. 加强工作监督考核。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定期监督检查。

   9. 切实执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规定,实施口头告诫、书面通报、书面检查、大会检查形式的责任追究。

   四、有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将其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和事关人防事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 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行, 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 带头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政务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和规范性。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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